欢迎来到华体会app网页版登录入口_华体绘最近登录网址

182-0397-0789 182-0399-7789
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华体app网页版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(第483号)

浏览 时间 2024-03-31 作者 华体app网页版

  《国务院关于修正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〉的决议》现已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经过,现予发布,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  一、第二条添加一款,作为第二款:“前款所称单位,包含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、股份制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、戎行以及其他单位;所称个人,包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。”

  三、第十三条修正为:“本法令的实施方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。”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》根据本决议作相应的修订,从头发布。

  (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31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的决议》修订)

  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运用乡镇土地,调理土地级差收入,进步土地运用效益,加强土地办理,拟定本法令。

  第二条在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范围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,为乡镇土地运用税(以下简称土地运用税)的纳税人,应当按照本法令的规则交纳土地运用税。

  前款所称单位,包含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、股份制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、戎行以及其他单位;所称个人,包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。

  第三条土地运用税以纳税人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根据,按照规则税额核算征收。

  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安排丈量作业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在的状况确认。

  第五条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应当在本法令第四条规则的税额起伏内,根据市政建设状况、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,确认所辖区域的适用税额起伏。

  市、县人民政府应该根据实在的状况,将本区域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,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的税额起伏内,拟定相应的适用税额规范,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履行。

  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,经济落后区域土地运用税的适用税额规范能够恰当下降,但下降额不允许超出本法令第四条规则最低税额的30%。经济发达区域土地运用税的适用税额规范能够恰当进步,但须报经财政部同意。

  (六)经同意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抛弃土地,从运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运用税5年至10年;

  第七条除本法令第六条规则外,纳税人交纳土地运用税确有困难需求定时减免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审阅后,报国家税务局同意。

  第八条土地运用税按年核算、分期交纳。交纳期限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。

  第十条土地运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。土地办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供给土地运用权属材料。

  第十一条土地运用税的征收办理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》及本法令的规则履行。

  第十四条本法令自1988年11月1日起实施,各地拟定的土地运用费方法一起中止履行。

上一篇:双机抬吊精馏塔吊装法 下一篇:【48812】我国PET瓶胚模具职业商场规模及未来开展趋势